厦门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获得环保部新生产汽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资格,参与了甲醇车常规和非常规排放研究、《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制订、《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研究等多个环保部相关法规标准的制定工作。需配备VOC检测仪,市面上检测仪多位安防项目,而本次实验中心检测VOC为检测浓度需求,对量程要求较为广泛,有针对汽车内部的VOC残留检测,也有对尾气的VOC检测仪,且主要检测项目为醛酮类物质。采样量程为300ml/min和1500ml/min,借鉴*机构的检测方式,选择了美国SKC采样泵XR5000和醛酮类检测管。
厦门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是由环保部批复、厦门市政府出资成立的中立第三方、非营利性机动车排放检测及研究机构,总投资逾1亿元已建成试验室面积约7000平方米。
中心拥有整车实验室5个、发动机实验室2个,相关试验和研究条件达到国家机动车污染排放检测标准和法规的要求,具备国Ⅳ、国Ⅵ、欧Ⅳ、欧Ⅴ机动车排放检测能力。
中心业务范围包括:机动车排放测试、发动机测试、油品检测、污染物控制装置、实际行驶污染物检测、加油污染物排放测试、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测试、相关检测技术研发和咨询服务、技术法规标准的前期论证等实际行驶污染物。
中心按照ISO17025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改善。中心建立并完善仪器设备校准计划、标准物质(标气、燃油)质量控制计划、员工学习培训管理体系和试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保证标准物质完整性和校准状态的置信度,保持技术人才队伍的稳定,并实现试验过程的全程监控和同步传输。截止目前,中心已有24项检测能力通过计量认证(CMA),并获得环保部“新生产汽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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